如您的托运行李超过免费行李托运限额,航空公司将征收行李超重费。
地区 客舱级别 总重量上限
美洲以外地区 头等 40公 斤 (88磅)3
公务 30公斤 (66磅)3
经济 20公斤 (44磅)3
婴儿2 10公 斤 (22磅)3, 4
地区 客舱级别 重量上限行李 数目上限 每件尺寸总限
美洲国家 1 头等 32公斤 (70磅) 每件两件158公分 (62英寸)6
公务 32公斤 (70磅) 每件两件158公分 (62英寸)6
经济 23公斤 (50磅) 每件5两件158公分 (62英寸)6
头等 ( 婴儿2) 32公斤 (70磅) 每件4一件115公分 (45英寸)6
公务 ( 婴儿2) 32公斤 (70磅) 每件4, 5一件115公分 (45英寸)6
经济 ( 婴儿2) 23公 斤 (50磅) 每件4, 5一件115公分 (45英寸)6
请查看有关超额行李费。
请留意:
1适用于所有前往、途经或从美国、加拿大及指定中美及南美国家出发的乘客
2婴儿的定义为2岁以下及不占座位的乘客
3每件行李最多只可重32公斤(70磅),除非属于以下项目 :
个人移动辅助器
医疗器材
体育用品
乐器
摄影器材
家居用品
寄舱宠物
外交使节之行李
*如个别托运行李超出32公斤(70磅),乘客须于预订 / 订位时先通航空司,并获得批准才可。如于办理登机手续时,发现有任何超出上限之行李,乘客 须即时重整有关行李以符合规定,始可安排有关行李托运。如您托运的行李总尺寸超过 203 公分(80英寸),您必须于 预订 / 订票时预先通知我们及必须获得批准
4另加一辆全折叠式学步车 / 手推车
5如您的个别托运行李超过免费行李托运限额 (但少于32公斤 [70磅]),我们将征收行李超重费
6如您托运的行李总尺寸超过 203 公分(80英寸),您必须于 预订 / 订票时预先通知航空公司及必须获得批准。长 + 阔 + 高,任何配对
手提行李
所有舱位的乘客(婴儿除外),均可享有一件免费手提行李的限额。此行李尺寸大小不得超过56x36x23厘米 (22x14x9英吋) 。这尺寸包括轮子,把手和侧袋。
不同舱位有不同的重量限额:
客舱级别 重量
头等舱15公斤 (33磅)
公务舱10公斤 (22磅)
经济舱7公斤 (15磅
+不论任何客舱,所携带之免税品均包括在手提行李限额内。
++ 如您在同一旅程分别搭乘两个舱位级别,您可在整段旅程中享受较高的行李限额。
所有其它乘客,另可免费携带以下物件登机:
一件外套或披肩
一个小手提包
一个公文包(重量不超过4公斤或9磅
一个笔记本电脑(包括手提袋和附件在内,重量不超过4公斤或9磅)
一部小型照相机或是望远镜
一把伞,或是拐杖,或是支撑架
为已购买机票的幼儿(6个月至3岁)携带的一个"前开口式"婴儿汽车安全椅,或是婴儿摇篮,或是婴儿床(可以完全折叠并固定)
婴儿食品与尿布(供飞行途中使用)
供婴儿使用的折叠车(视机舱内有无空余位置而决定)
请浏览运输安全局 (TSA)网站及 希斯路机场(BAA)网站 获取更多最新有关信息。
特别行李
请参阅携带乐器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