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人特别注重平等

作者:南北

平等是许多人追求的美好目标之一。我旅居丹麦多年,丹麦人的平等理念和当地的平等氛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样一个人口只有539万、面积仅4.3万平方公里(不包括格陵兰和法罗群岛)、自然资源不多的国家,能成为世界富国,而且国内贫富差距很小,平等观念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从小培养平等观念

  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的待遇。丹麦作为一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2万美元的发达国家,公民享有的平等程度位居全球前列。我常常听丹麦人讲起“叶特尔法则”。这是北欧人一种不成文的平等理念,其中心意思是:任何人不得自称比别人好、聪明或者富有;同时,丹麦人也不认为他人会比自己更好、更聪明或更富有。基于这一法则,丹麦人非常讨厌别人的傲慢和自夸。很多丹麦人在自我介绍时经常含糊地说出自己的名字,而且有意把自己的成就轻描淡写,说很多自谦的话。在许多社交场合,我遇到的丹麦人大多不主动交换名片,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没有名片。

  许多丹麦老人不愿意接受别人的让座。我的女儿在哥本哈根上中学,经常乘坐公共汽车。有一次,她在车上先后给一位老太太和老头儿让座,都被谢绝了。为什么呢?哥本哈根大学副教授欧利的夫人叶特解释说:“恐怕有几种原因。一是他不服老,所以不接受让座;二是他觉得接受别人的让座是搞特殊化,有损平等理念;三是他可能很快就要下车了。”

  显富被丹麦人视为不平等。我的朋友索恩是哥本哈根琥珀博物馆馆长。他在丹麦、德国、台湾地区开了好几家琥珀店,算得上丹麦的千万富豪。可他待人接物很低调。索恩说:“我们丹麦人不能张扬自己有多少财富,因为别人会觉得你的财富来路不明。要知道,丹麦的税收非常高,你显富,别人就以为你逃了税。”

  一些丹麦大公司老板为了保持常人心态,主动将自己的财富捐赠给社会。闻名全球的嘉士伯啤酒公司出巨资扩建了丹麦国家历史博物馆,至今仍每年负责提供这家博物馆的维修运营费。丹麦船运、石油公司马士基集团捐款25亿丹麦克朗修建了新落成的哥本哈根歌剧院。

  丹麦人的平等意识是从小培养的。丹麦家长和学校从小就教育孩子们要平等待人,要帮助穷人和弱者,不要巴结强者。我女儿的学校有时组织她们上眼镜店擦眼镜,把挣来的钱捐赠柬埔寨的失学儿童。有时,他们会去帮助老人。这些都是必修课,要算学分的。丹麦的学校还教育学生,不管做什么工作,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贵贱之分。丹麦的男女平等在全球很出名。丹麦男女的退休年龄一样。在哥本哈根街头推童车的男人已经成为丹麦的一道风景线。

  用税收缩小贫富差距

  许多人渴望平等,但也有人嘴里说着平等,实际上搞双重标准,对他人讲平等,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就希望有特权。“我们丹麦人也不例外,这是人之常情,”社会学家克里斯滕森对我说,“所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创建平等意识,保障最大程度地实现平等。”

  丹麦人一直设法缩小地区、行业、级别、城乡和贫富差别。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丹麦逐步出台了一些平衡地区发展的政策。至20世纪70年代,丹麦主要通过补偿金制度对不同地区进行平衡。中央政府对地方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进行资助,对财政收入低的地区给予特殊资助。自20世纪70年代初起,丹麦中央政府将补偿金制度调整为对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财政补贴拨款”。1984年,丹麦正式出台“地区补贴与均等化计划”,通过建立地区平衡发展体系,努力缩小地方政府税收与财政支出需求之间的差距,实现各地区福利服务水平的均衡发展。1995年,政府对该计划进行调整,加大了对大城市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丹麦常用的一招就是用税收减少差别。在这方面,丹麦可以说是“杀富济贫”的典型。最高的税收可达70%。丹麦人的私房要交两种税:房产税和地产税。索恩告诉我,他每年要交别墅的房产税和地产税15万克朗(6克朗约合1美元)。有的中国人可能觉得这很不合理。但索恩说:“我倒不这么认为。我有钱,政府当然要想法从我的口袋里掏点钱去搞社会福利。福利好了,不幸运的人能够好好生活,社会治安就好,对我也有好处。”

  丹麦对住宅离上班地点的远近都有不同程度的减税。丹麦规定,职工(包括私营公司工人)住宅离工作地点往返在24公里以上,每超过1公里,每个人每个工作日减税1.6克朗。在丹麦一所大学医院工作的吴红博士对我说:“我最近在离办公室30公里外的地方买了房子,往返60公里,减税里程为36公里。一年的工作日约为200天,我每年就可减税1万多克朗。”

  美国《新闻周刊》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表明,丹麦是全球贫富差距最小的国家。今年5月,丹麦就业部、社会事务和平等部等部委联合公布的报告称,丹麦在西方国家中属于贫富差别最小的国家。据统计,丹麦最富有的1/5人口的收入仅为最贫困的1/5人口的3倍。丹麦现有22.5万人年均收入低于7.5万克朗,属于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4.2%。贫困人口中有2/3是学生、自由职业者等处于短期贫困的群体。

  公职人员拥有的特权很少

  丹麦对公职人员采取许多限制特权的措施。丹麦首相和少数高官有官邸,离职当天就得从官邸搬出,政府也不再给他们配备警卫和司机。当我问一位大臣,他离职后,从坐汽车改为骑自行车,感觉如何?他说:“没什么不一样,配司机是为了工作。我现在是平民,不需要司机了。”有一次,丹麦的一位大臣出席一个晚餐会,像其他人一样排队取食品后,他没有找到座位,只好站着,自然地与大家聊天。事后,我问他的秘书尼尔斯:“为什么你们不给大臣让座呢?”尼尔斯惊愕地反问:“为什么要给他让座呢?这又不是什么正式场合,大家都是客人,谁先到,谁就可以先坐。再说,如果你给他让座,他会觉得不自在,因为他会觉得他在搞特殊化。”

  丹麦对出差的公职人员同样有许多保持平等的规矩。比如除了大臣以外,副大臣以下的公职人员出差一般住在四星级以下的普通单间;乘飞机出差时,飞行时间在5小时以内的,一般坐经济舱;伙食补贴大家都一样,比如丹麦政府规定,公职人员到北京出差,每天伙食补助费一律为400克朗。丹麦外交官离任回国带汽车入境必须像普通人一样纳税。这与其他西方国家的规定不一样。

  要求在丹麦的外国人也要遵守平等原则

  记者在丹麦公干,与丹麦外交部和国家警察局的官员打交道较多。有时国内来了高级访问团过境,难免要找丹麦外交部,请对方给予一定的礼遇。丹麦外交部的官员态度不错,但不会破例搞高规格接待。比如,丹麦外交部规定,外国元首正式来访时才能在机场铺红地毯,其他高官访丹不享有此礼遇。再如,外国外长以上高官正式访丹,才能使用哥本哈根机场内的贵宾室,其他人一律像普通人一样过边防和安检。有一次,要接待一个高级代表团过境时,我给哥本哈根警察局副局长穆勒发了份传真,希望在代表团入境时,能由一人集中办理入境手续。一小时后,穆勒亲自给我回了电话,解释了原因:“你知道外交部的规定,如果我破例,就是违规。”

  丹麦的中国问题专家沃纳副教授说:“丹麦人的平等意识和享有的平等水准较高,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倡导平等观念,建立人人享有平等的机制。一个享有特权的人在丹麦呆久了也会感到平等的好处。因为特权是无止境的,你有特权,别人可能拥有比你更多的特权。如果大家都平等,人人都会心态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