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失业记


  刚一到法国,我就一头扎进语言学校里去学习法语。我原来的想法是先过了语言关后再考虑就业的。但是很快,一位越南同学就否定了我的想法。当知道我在法国有随便工作的权利时,她羡慕之余拼命鼓动我去找工作,而且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都要接受。看到我无动于衷,她就给我上了一课:在法国,打工不一定是为了维持生计,而是为了失业!
  我不由的目瞪口呆了:打工是为了失业?原来,根据法国的法律,凡是工作满四个月或累计满600个小时的失业者,都可以领取保障局发的失业救济金。救济金的金额差不多相当于原工资的70%.而且,一旦参加工作,(工作时间长短不论)就可以获得一个社会保障号和一张医疗保险卡(carte d‘assurance maladie)凭著这张卡就可以享受各种免费医疗和购买免费的药物了。我因为没有工作,所以,看病吃药使用的都是我丈夫的医疗保险卡。想到工作后将有自己独立的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号,我就开始有些蠢蠢欲动了。“而且,你可以工作满4个月就’失业‘,然后一边领取失业救济金一边回来上学。”那位越南同学的最后这一番话,使我下定了决心尽快找到一份工作。
  为了找工作,我和其他的法国人一样带上自己的简历去ANPE(法国就业局)和那里的工作人员“约会”了。据说,指望就业局找到工作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但是要找工作的人都得来这里报到并建立一个永久的就业档案。在就业局建好就业档案后,我就成了法国几百万失业大军中的一员了。负责接待我的那位女士认为我的法语水平不够好,会使就业的范围变得很窄,她建议我在找工作期间继续上学。我接受了她的建议,继续读书本来就是我原先的意愿。她非常高兴,当时就打电话替我安排了一间语言学校。知道我没有驾照,她特意为我安排的是离我家最近的一所学校。她把我所有的材料都打印了出来,并附上对我的材料的看法,然后让我带上所有的资料去她指定的学校去和校长进行“约会”。到了那所学校后,他们对我的法语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测试,然后根据我的水平进行了分班。并告知我从第二天开始就可以上课了。但是,对学费的事却始终只字不提。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天底下还真是有“免费的午餐”的——这所学校是免费的。这是政府为了扶持和帮助失业人员而开设的免费就业培训。这些培训除了语言外,还有电脑和其他很多方面的就业培训,也都完全是免费的。据说,不但培训是免费的,而且成绩优异者还会每个月得到“奖学金”。我这才开始后悔,没有早点到ANPE报到。因为原先我所上的语言学校都是高收费的。而这所学校虽然是免费的,但是教学质量竟一点也不比那些私立学校里的差。
  我在ANPE给我安排的学校里混了快一年后,他们依然没有给我找到任何工作。学校里的老师则告诉我,我愿意在这学校里呆多久就呆多久,初级课程上完了可以上中级,中级上完了可以上高级……这“免费的午餐”居然可以无休止地吃下去。因为我是一个失业者。法国政府是很善待纳税人的,毕竟,失业者都是“准纳税人”或“曾经的纳税人”。我因为处於失业的处境中,坐公车居然可以大打折。在法国,公交车的正常月票价为200块钱人民币,但是,对失业者的售价却是70块钱人民币。
  后来,终于有熟人介绍了一份工作给我。那是在蜗牛食品加工厂里用电脑制作产品标签。我和老板面试很顺利。没几天她就来信通知我可以正式上班了。但是,我和老板之间没有费任何时间来谈工资的问题。法国法律规定,就业人的工资水平是不能低于SMIC标准的。SMIC就是最低工资线。一般工厂里刚开始工作的人,工资都是按SMIC给付的。所以我连和老板议价的机会都没有。当然,老板也找不到任何空子欺骗我。法国的SMIC水平为月工资约1100欧元。(差不多相当于7700块钱人民币)每个月扣除约20%——25%的各项保险和税收后(这个百分比是根据不同的公司性质来定的)大约每个月的纯SMIC约为6000块钱人民币。所以,尽管这是法国最低的月工资,我还是非常吃惊的: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我在国内当老师半年的工资呢。除此之外,我每个月还享有除了周末和法定假日之外的两天半带薪假期。感觉上,法国这个社会很公平,无论工作好坏,只要是纳税人,人人就都享有带薪年假和免费医疗的权利。在法国人看来,工作不分贵贱,不同的工作只是社会分工不同罢了。难怪很多法国人,在这家加工厂一做就是20多年,居然也没想过要去另找好点的工作。在法国,很多家庭妇女是没有固定工作的,他们常常只是找一些季节性的工作,一年工作几个月,然后其余的时间就在家里领救济金。我的很多同事就是这样,每年工作六个月,然后领六个月的救济金。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年底的工资税不用交。根据法国的法律,每年年底,每个领薪的工作人员都得缴纳相当一个月工资的工资税。但是,如果夫妻俩人的年收入加起来达不到某个水平,就可以免交这笔税款。因此,很多法国女人就只打季节工,这样,他们本身年底的工资税不用交(失业者是不交税的)而且,他们夫妻俩人的年收入加起来很可能没有达到交税的标准,从而也使得丈夫免交那笔工资税。
  上了四个月的班后,我就开始盼望被“炒尤鱼”了。我原来就不打算长期打工的,重返校园才是我的意愿。但是,在法国,就业者是不能炒老板尤鱼的,只有被老板炒尤鱼才有权利领取救济金,如果在合同执行期内炒了老板就没有救济金可领了。同样地,如果,在没工作满4个月被炒了也一样得不到救济金的。哪怕就差1个小时也是不行的。熬了6个月后,我的合同终於结束了,我就不在续签了。於是我以“合同期满而失业”为由申请失业救济金。法国人办事的效率是很慢的,但是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却很快,救济金的申请比我想象中要简单和容易多了。我只和保障局约了一次会后就解决了。在约会中,他们告诉了我的各项权利:我在法国一共工作了6个月,我可以领取6个月的救济金。他们每个月有义务按期把救济金发到我的信用卡帐户上,如果我不能如期得到这笔救济金。我可以对他们进行投诉。他们还把投诉电话也给了我。另外,从我申报失业救济金的第二天开始,可以有35天的“失业假期”(周末和法定假日不算在内)在这35天内,我可以接受也可以无条件拒绝接受就业局给我安排的任何工作。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的月纯工资是6000块人民币。而每个月的救济金是5000块人民币。工作8个小时和不工作所能领取的救济金的差别是很小的。难怪法国的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想来,在法国的几百万失业大军中,“主动失业”的人也是不少的。办完申请后,我算了一下时间,正好中国的春节就快到了。於是,订机票,快快乐乐回国享受我的“失业假日”去了!
  35天过去后,我重新和ANPE约会。这个约会是必须的——表明失业的人有找工作的意愿。如果少了这个步骤,就会被停放救济金了。和ANPE约会时,我告诉他们我希望继续学习。於是他们又把我送去“吃免费的午餐”了。这样,我既可以继续学习,又有了一个很好的借口来拒绝就业局给我找的任何工作——我在进行就业培训呢!在法国,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局给提供的工作也是会被取消救济金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