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旅行者”定义和签证申请手续
(2012年7月16日起新的“频繁旅行者”定义)
(2012年7月16日起新的“频繁旅行者”定义)
在申请前的三年内获得并依法使用了下列签证中的一项:
- 两个或以上申根短期签证
- 一个或以上申根一年或多年签证
- 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以色列、日本、韩国、新西兰或美国的两个或以上签证
- 一个或以上申根签证和上述国家的一个或以上签证
*曾持有德国长期签证不能取代上述条件。
申根签证特征 : 签证标签上有“VISUM”字样,“Visastyp (签证类型)”为“C”(一年或多年签证则为 C1、 C2等 )
频繁旅行者无论申请何种申根签证,均可向德国工商大会所属德中工商技术咨询服务(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GIC) 签证申请受理部递交申请。
关于频繁旅行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签证申请规定
频繁旅行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与其同行、旅游日程一致并一起申请签证,也无需本人面交申请。
与频繁旅行者的亲属关系须呈交经有关省市外事办公室认证的公证书以作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和/或出生医学证明不足为凭。
共同旅行须呈交详细日程以及经确认的旅馆订单 (旅游或商务随行)或德国邀请人的邀请函和护照复印件 (探亲访友)以作证明。
如向GIC签证申请受理部递交申请,须在为频繁旅行者预约时间时说明,是频繁旅行者单独申请签证,还是与其随行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要申请签证。
申根签证申请材料补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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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申请申根旅游签证、申根探亲访友签证和以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为停留目的申根签证三类签证的申请人,请拨打新专线021-5011 1952进行预约。受理时间:上午9:00 - 11:00,下午13:00 - 16:00。 请注意此专线不办理其他签证类型的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