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通知:

2012111日起因私护照持有人可通过TLScontact公司上海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根签证申请,现在就可以在该中心网站预约2012111日后的递交申请时间:  

无论用何种方式(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约好时间后都不能更改。如有变化,须先取消在线预约系统中约好的时间,然后重约时间。

本馆签证处不与任何签证中介机构合作,包括不与其合作预约签证面谈时间。申请人无论身在何地,只要有条件上网,均可通过在线预约系统预约面谈时间,约到的时间早晚取决于签证处当时的工作量。中介机构也只能约到网上提供的时间,本馆提醒申请人提防自称有其他办法的“服务”。

只有靠提供真实信息正常约好面谈时间、且预约签证种类符合实际情况,申请人才有资格进行面谈。不符合这些要求的预约无效,此类申请人将被拒绝进入签证处递交申请。

关于签证手续的其他情况 

出于数据保护的原因,关于个人签证申请的详情只能告知申请人本人、其法定代表或书面委托人。其他人士的询问恕不答复。

本馆各份签证须知上给出了审核申请所需的最短时间,其间不回答关于办理情况的询问。

请勿不经签证处要求、主动向签证处寄送申请材料,尤其不要在提出申请前寄送。签证处无法对此类材料进行保管、归档。申请材料应直接交给被邀请的签证申请人,由其在签证面谈时递交。如申请人递交申请后应签证处的要求补交材料,请给出递交申请时拿到的签证档案号、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

拒签后如何应对?

有三种可能性:

-  重新申请

-  提出异议

-  投诉 

投诉程序请见申请人领到的拒签函上的法律指示。

提出异议的具体做法:

提出异议只能由申请人本人、其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办理。委托人须向签证处呈交委托书。

提出异议须用书面形式。申请人或代表须签字。仅仅写一封简单的电子邮件是不够的,须采用信函形式,或将信函扫描后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请注意,电子邮件附件须为pdf格式,本馆才能办理。

提出异议的信函中须写明请求复核,另外本馆迫切建议也写明对本馆告知的拒签理由有何不同意见。有必要时也可附上补充材料。信函、委托书和补充材料须附上非正式的德文或英文译文。若只有中文,则无法复核。

请注意,如提出异议,复核时间一般需要四周以上